构建全链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
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,其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与国家长远发展。过去一年,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积极作为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要看到,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关键期,自我保护能力弱,需要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保护、学校保护、社会保护、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落实到位、形成合力,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。因此,我提出三点建议:
一要更加注重教育挽救。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,要深入分析犯罪成因,结合未成年人成长背景、家庭关系、学习情况、社交圈子等因素,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、诫勉与疏导。可以引入专业心理辅导,结合案例剖析等手段,促使未成年人真正知错、认罪、悔罪。可以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,让他们在实践中体会责任担当,从而更好地回归社会、走上正轨。
二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。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隐蔽化、犯罪群体复杂化趋势,建议法院加强与公安、检察、教育、民政等部门合作,依托大数据,构建全方位、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共享机制;在办案过程中,与公安、检察机关建立快速响应机制,实现立案、侦查、起诉、审判各环节紧密衔接。对引诱、指使、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成年人,要依法坚决严惩,利用媒体曝光等方式,形成有力震慑。
三要联动多方共同保护。未成年人犯罪成因越来越复杂,建议法院与学校、社区、社会组织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,深入了解未成年人法律需求和心理动态,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。在涉未案件审理过程中,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师、社会观护员参与机制,综合运用心理疏导、法律援助等手段,为案件审理提供支持,使裁判既显威严,又有关怀。